2009年2月7日 星期六

我的文學館風景,我的攝影秀 攝影.圖文比賽

我的文學館風景,我的攝影秀 攝影.圖文徵件

(一)徵件主題及內容
自文學館開館以來,以文學館為場景的影像作品。文學館開館以來,以文學館為場景的影像作品。作品須呈現人與空間的互動關係,並須書寫影像故事,以散文體、篇幅200字為限。來稿字不合規定者,將不列入評選。
(二)徵件期限
2009年1月15日~2009年3月31日
(三)徵件對像
徵件組別:兒童組(4~12歲)、學生組(國中~研究所)、社會組*無國籍、居住地等限制,惟須以中文創作。※每一位作者,以一件作品為限。※本活動主辦、承辦單位工作人員,恕無法參與投稿。
(四)獎勵辦法
每組設置首獎乙名(壹萬元同值獎品及獎狀)、優等獎貳名(五仟元同值獎品及獎狀)及佳作十名(壹仟元同值獎品及獎狀)
(五)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
請至台灣文學館服務台索取報名簡章,或上本館網站(www.nmtl.gov.tw)下載報名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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